一是高效率流转。严格执行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关于交办件办理工作相关要求,建立交办件办理“绿色通道”。上级交办件签收后,由市纪委信访室第一时间将交办单及信访举报原件呈送领导签批,迅速流转至承办部门。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所有交办件一律由本委各室承办,不转交下级办理,且一般直接初核办理,不采用谈话函询等方式。
二是高频次催办。建立在手交办件办理情况一览表,对所有上级交办件做到底数清、情况明。严格执行3个月内办结时限要求,由市纪委信访室进行动态跟踪催办,对未办结的交办件,每周发放一次提醒函,每月进行一次书面通报,每季度召开一次办理情况汇报会。今年以来,已开展周提醒7次、月通报4次、季度汇报1次,有效推进了交办件办理进度。
三是高质量报结。严格交办件报结审核程序,由信访室、审理室、承办室等进行会商会审,重点审核问题是否查清、证据是否确凿、材料是否齐全、处理是否恰当,发现问题,当场提出修改完善意见,再报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。2019年以来,共收到上级交办件12件,已办结9件,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7件,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,立案查处4人。